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19年上半年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9-04-25 09:58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汕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汕头市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在汕头市(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认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5月8日至5月22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受理认定(5月9日至5月31日)。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 5月3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6月13日至6月21日)

  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受理认定(6月14日至7月13日)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7月13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各认定机构可在上述时间内合理安排本机构的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各区县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统一时间进行体检,各区县应将指定的医院在体检前5天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由申请人员自行从广东省教育厅资料下载栏目(或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下载填写,并贴上1寸相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表在体检前应到所属区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骑缝印章。

关注公众号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广东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关于2017年汕头市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2016年汕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