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0-05-07 17:49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 ,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jtt.sc.gov.cn ,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事业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大梁村二十组406号(成都绕城高速东段服务区)组织拟定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运行管理制度;负责路网运行管理,联网收费结算,通信网、路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收费稽核体系,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体化联网监控;规范信息采集,协调各高速公路的运行信息发布、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事业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7楼承担全省路网日常运行监测、灾害预警与防治、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和调度协调、应急处置技术支持、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事务和路网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及信息处理等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事业单位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协助拟订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指导全省造价管理业务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审查、变更设计造价审查、造价执行情况与工程结算情况检查等工作;参与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工作。
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事业单位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主要负责《四川交通运输》内部刊型资料的制作、发送;全省交通建设宣传图片、声像资料片等的采集制作以及《四川交通》手机快讯的制作、发送等工作。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事业单位成都市佳灵路22号为交通系统党员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党性修养、业务能力提升、知识更新等相关培训及成人继续教育。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恒山北街139号为人民身心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保健服务,并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职工的疾病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工作。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事业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大梁村二十组406号(成都绕城高速东段服务区)组织拟定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运行管理制度;负责路网运行管理,联网收费结算,通信网、路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收费稽核体系,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体化联网监控;规范信息采集,协调各高速公路的运行信息发布、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事业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7楼承担全省路网日常运行监测、灾害预警与防治、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和调度协调、应急处置技术支持、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事务和路网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及信息处理等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事业单位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协助拟订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指导全省造价管理业务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审查、变更设计造价审查、造价执行情况与工程结算情况检查等工作;参与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工作。
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事业单位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主要负责《四川交通运输》内部刊型资料的制作、发送;全省交通建设宣传图片、声像资料片等的采集制作以及《四川交通》手机快讯的制作、发送等工作。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事业单位成都市佳灵路22号为交通系统党员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党性修养、业务能力提升、知识更新等相关培训及成人继续教育。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恒山北街139号为人民身心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保健服务,并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职工的疾病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部分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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