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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高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24 14:18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并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审核点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属地化原则和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审查后报地市级教育局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选择认定机构

选择现场审核点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教育局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茂名市教育局

高州市教育局

特别提醒:选择“高州市教育局”作为“现场审核点”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务必按高州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及提交材料。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所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办教师资格证书用的照片一致。

4.网报结束后,请及时退出报名系统并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篡改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密码以致无法再次登录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申请人的体检日期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凭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高州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1.体检具体时间:规定日期内的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不进行体检。

2.体检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部九号楼一楼体检科。

3.《体检表》的获取:《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前须填好表中个人相关资料,并贴上与网报时所上传相片同底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4.体检费用:由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核定并收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费为320元/人,其他申请人体检费为185元/人。先缴费,后体检。

5.体检结果:由申请人自行到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有医院结论的《体检表》,待现场审核时提交。

6.根据高州市人民医院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前来体检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都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等。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前回到高州实施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行体检。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咨询电话:0668-6660282。

(四)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8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地点为高州市教育局1楼大厅。申请人不能亲自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须先填写《委托书》(附件1)并按要求整理好材料,再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1)高州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高州户籍、但在高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高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学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育学” “心理学”和“教学实践(实习)”课程成绩证明(即《学籍表》或《学业成绩表》上要有这三科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以上所提到的需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情况,申请人须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并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给申请人。

4.体检合格证明(即高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体检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审核确认点,再由地级市认定机构统一将函件寄到省级有关机构,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再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请将证件照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相片粘贴页》(附件4)内,并填写好相关信息。特别提示: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必须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要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及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委托书》(仅限不能亲自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10.材料档案袋及粘贴封面

每名申请人的纸质材料需装入一个竖式牛皮纸文件袋内(文件袋需自行购买),并在文件袋的封面贴上《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附件5),所提交的材料务必按档案袋封面的目录顺序排放。

11.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附件6,此表仅限需邮寄送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

以下几种情况不受理申请和不接收材料:

(1)不在认定范围内的;(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3)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4)不按要求上传材料的(重点查看《承诺书》签名、整体清晰度和相片等)。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机构为茂名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的,还须附上委托书(附件1),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若需邮寄送达证书和《申请表》的,需提前填写好《〈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附件6),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届时邮费到付,本人签收。因疫情原因,建议申请人尽量选用邮寄送达证书方式;申请人收到证书和《申请表》后,须按照相关认定机构的要求将签名后的快递单和《送达回证》回寄或直接交回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具体要求以领取证书的有关通知为准)。

3.领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领取地点: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咨询电话:0668-2278744)。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的申请人请在此时间段保持电话畅通并留意快递电话。

4.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将于11月中旬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窗口进行公布(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组成部门”——“高州市教育局”,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index),请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668-6633839。

五、防疫要求

为保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遵守各级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前来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14天内从外地来(返)高州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由于疫情呈动态变化,相关方面的管理规定将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前来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1.在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和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及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前来提交材料。

2.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人员,不得前来提交材料。

(三)因疫情原因,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需调整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本通知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委托书.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4.教师资格认定相片粘贴页.doc

5.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doc

6.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doc

 高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高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content/1/1082/post_1082063.html#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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